2003-06-04
Fenrir 更新于 2003-06-04 00:00
最近大家对3DO的现状都满怀担忧。到底破产保护法说了些什么?第11条有什么规定?3DO的现状是什么? 我查阅了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的文档:
- 联邦破产法规定了公司如何清理业务或者重整业务。一个申请破产的公司,必须根据第十一条重组公司,或者根据第七条拍卖公司(大家以后看到3DO的新闻,提到第七条,就知道它彻底完蛋了)。
- 根据第十一条,公司必须尽力重新成为可赢利实体。它可以照常处理日常业务(上下班,员工考勤....),但是任何重大的商业决定必须得到破产法庭的批准(就是说,如果3DO需要发布英雄五,必须说服法庭,英雄五可以大大的赢利)。
- 根据第七条,一个中立的拍卖机构将拍卖公司的所有资产,按照投资者所担风险的大小顺序,从小到大依次偿还债务(银行,债券持有者,股票持有者....)。
- 一般破产公司都愿意选择第十一条(废话),因为这样它可以控制自己的破产程序。如果它的重组成功了,它就活过来了,不然,就强制执行第七条。
- 选择第十一条以后,债券和股票仍然可以正常交易,但是公司必须先向法庭提供担保证明(3DO 在 NASDAQ的股票价格当日最高为四十九美分,最低三十三美分,跌幅27.66%。根据法律,四个星期股票低于一美圆的股票将被停牌)。
- 另外根据第十一条,债务方,担保债券方,无担保债券方,股票债券持有方将讨论出一个重组方案,并提交法庭批准。然后根据这个方案,指定详细的计划(在这之中,有无数的表格要填写,大概现在3DO上上下下都在忙这个了)。
另外根据CH的说法,3DO的所有用户服务,技术支持人员全部被裁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