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曲 荣耀之剑(一)

    秋天的夕阳懒洋洋地照着珀耳顾涅森林,在阔叶树间洒下万缕金光,古老的驿道上黄叶堆集,时有松鼠其间出没。蜿蜒的小道上立着一块石碑,上面刻着的弯弯曲曲的象形文字大半已侵蚀剥落,显然是久经风雨,仅依稀可辨。石碑前站着两个人,正仔细观看碑上文字。
“是一首情诗。”那个年轻的男孩肯定地说,他不过十八九岁,个儿高高,俊秀的脸上英锐之气逼人,金发飘扬,眼睛如大海般蔚蓝。他身着厚厚的钢甲,腰间挂着粗质佩剑,手擎大盾,背负复合长弓。
“我倒觉得是路牌。”他身边的中年矮人慢悠悠地答道,又厚又黑的胡子和硕大的头盔占据了他脸孔的大部分,使人很难看出他的神情,他总是眯着眼,不知是害怕阳光还是总不想透露自己的心情,“伊文,明天上午我们就到吉姆哈特了,比赛在下午开始。你准备好应战了吗?”
    年轻人扬了扬眉:“我相信自己的力量,克里伍德。你这些年的教导让我学会了很多,我会努力取胜的,我相信自己会成为基姆勒大陆上最年轻的‘光明骑士’!”
    两人离开石碑,顺路进发,矮人克里伍德说:“前方几哩远有一个小村子,今晚我们就在那儿过夜,明天一早出发。”
“真希望那儿有一些需要帮助的人,我可不愿天黑就上床。一个圣骑士应该总有许多没完成的任务,只有这样,他才能永远奋发。”被称作“伊文”的男孩笑着说,“不过,这儿如此接近人类王国的首都,该是太平无事的吧。否则,伟大的肯特将军会把‘银盔骑士团’从上到下杀个精光的。”
“你倒不用担心晚上会无聊,你知道这个小村叫什么名字吗?它叫‘荣耀之剑’。”
“‘荣耀之剑’?我好象听说过。这儿有个名胜吧,是……”
“我跟你说过的。可那时你只顾着练剑,没记在心里。”克里伍德说,“这个村子的名字来自村外那座巨大的纪念碑,那是黑太阳时代末期凯斯门特皇帝为纪念为国捐躯的圣骑士而立的,上面刻有22万7千5百位阵亡战士的英名。就在那场战争中,不和女神被凯斯门特皇帝封印于遗弃之川,基姆勒恢复了和平,以后的数百年就被称为欢悦时代。那是个多么美好的时代呀……不管现在人们如何评价凯斯门特,那些死去的战士永远为人景仰,我们今晚是要去拜望他们的。”
    他俩没再说话,都在想遥远过去的传奇人物,默默地向前走。珀耳顾涅森林的尽头就是“荣耀之剑”小村,当太阳西沉于远山的薄云雾霭时,它出现在两人的面前。
    这是个名副其实的小村,一眼望去,平整的石板大道不到100码,两旁座落着店铺、神庙与酒馆,此外尽是泥泞的土路。也许是天黑了的缘故吧,街上来往的人很少,只在镇中心广场上聚集了十来个谈天的乡民。有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好奇地跑过来,牵着男孩的手问:“你们是哪儿来的人,身上的盔甲好漂亮哦,我叫芙莉格,住在那儿,你们去我家好吗?”
“我叫伊文·帕拉丁,这是我的朋友卢克西弗·克里伍德,我们来自遥远的布莱德王国,前往吉姆哈特。”伊文·帕拉丁彬彬有礼地回答,“如果你的父亲欢迎,我们会前往拜访的,认识你很高兴,芙莉格。”
“啊,是外乡人。你去过神圣石碑吗?它是我们这儿最有名的风景。我可以陪你去,不过晚上不行,听‘银盔骑士团’的人说那儿晚上有狼头怪出没,我可吓死了。”芙莉格的嘴巴好象吵豆子般呱呱不停,一点不象平常的腼腆女孩,“听我父亲说,吉姆哈特已有十几年狼头怪绝迹了,可没想到它们又回来了。”
    这时一个威严的中年男子走过来,叫走了芙莉格,他说:“外乡人,你们要前往吉姆哈特吗?我是‘荣耀之剑’镇的镇长,欢迎你们到这儿来。刚才我的女儿已说过了,晚上千万不要走出镇子,失去神庙魔法结界的保护,恶魔会将你们撕碎的,即使你们有再出众的英勇,请记住狼头怪总是三五十头一群的。”
    帕拉丁谢过他,与克里伍德一同走向酒馆。当他确定镇长听不到他说话时,他笑着说:“可怜的狼头怪呀,它们应再多一些才对。”
    这家酒馆叫“露珠精灵”。显然这儿经常会有很多来往客商,酒馆装饰得非常精致优雅,在四周墙上画满了壁画,大多是古代神话,也有一些风景画。壁炉和酒桌上的油灯让酒店大厅温暖如春。两人的进入并没有引起客人们的注意,而店主正与一个调皮的少年大吵,也根本没来得及看他们一看,听他的口气,好象那个少年偷了他的东西,可他偏又拿不出证据。
    当克里伍德找店主定房间时,帕拉丁瞥了那少年一眼。只见他个儿瘦削,一张标准的半精灵脸非常漂亮,满脸精乖之气,除了匕首和短弓外身无寸物,他趁店主与克里伍德谈生意的空溜了出去,不见了。
   
    短暂的酒饭后,帕拉丁与克里伍德走出酒店,直奔镇西的神圣石碑。夜幕降临,尚明亮的天空中已有几颗黯淡的星星闪烁,在浓密的森林里奔波半个月后,两人都很喜欢“荣耀之剑”周围点缀着稀疏树木的丘陵地貌,远远望去一丛丛阔叶树的黄叶随风摇摆,有一种苍凉的豪迈之感。克里伍德不再象上午那样喋喋不休地诉说吉姆哈特的历史故事了,他是有所感慨吧,帕拉丁想。他的心情也很激动,但却不是象克里伍德那样凭吊古代英雄,而感叹人生的无常和历史的无情,他的年纪太轻了,没法体会这些,他是为传说中英雄的勇敢和忠诚而感动,他想:“总有一天,我的名字也会刻在丰碑上,成为历史的印记的。”
    这时忽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浮上心头,帕拉丁停住脚步,闭上眼睛,感受干扰的来源,“在前方200码偏左。”他说。这是他特有的技能:预感邪恶,即便克里伍德比他多受过30年的训练,也没有这种能力。
    克里伍德顺他指出的望去,那儿是一片很大的树丛,看不出什么。他俩交换了一下眼神,分从左右悄悄绕过去。
    穿过一小片树丛,帕拉丁已看清楚那儿站着的,是一个人类的魔法师和一个面目狰狞的武士。“难道是半兽人吗,吉姆哈特政府怎能容他们入境呢?”帕拉丁想,“可是,只有半兽人才有这样健壮的体格,能使用那把巨人连枷。”他下意识地取下背上的复合长弓,搭上一只箭。
“听着,你这傻瓜!待会儿里贝卡来时不要说半句话,把你的爆破弹只管用上,她会向你冲过来,你就把她引到我这儿来。明白吗?”武士咆哮着,其威势令那个魔法师连连后退,只能陪着笑脸喏喏不已,“我不要埃德伽一分钱,只是她身上的那件黑水晶锁甲得归我,还有那把冰火之剑和大精灵长弓!你领她的脑袋去领赏吧。”
“那当然,那当然……”魔法师连连点头,“其实这些东西我们一点兴趣也没有,随你拿,只是……为了象是‘银盔骑士团’做的,你得使用剑而不是这个、这个……东西。而且埃德伽大人给你的赏金一分也不会差,5,000个金币我已放在‘露珠精灵’酒店了。”
    武士冷冷笑了:“你放心吧,我有双手剑——从那些鬼骑士的尸体上拣到的,我剁了他们二十来个,可他们的主子还以为是食人魔干的呢,蠢货!我会用这个砍她的脑袋的……只是……躲在树丛里的傻瓜,现在是你乖乖把脑袋扔出来的时候了。不然逃也行,你不会看到自己是怎么死的。”他说这话时并没对着帕拉丁的方向,他所注视的树丛轻轻摇动,走出一个人:克里伍德。
    克里伍德漠然看着他,没有说话,而武士却笑了起来,虽然他的笑就象哭一样难听:“原来是你呀,盈月镇的克里伍德骑士,‘食人魔杀手’。你怎么到这儿来了,吉姆哈特不欢迎矮个子,不知道吗?那些自高自大的人类和精灵称你们为异形,你会给他们当笑料的。”
    这时魔法师隐身在树林阴影里,口中开始喃喃念咒,双手随着咒语上下摆动,挥舞起一个光球。帕拉丁想也不想,一箭射去,电闪般穿过他的身子,他咒语念到一半嘎然而绝,摇晃着倒下,临死前奋力挥动双臂,手里激射出的闪电将十几码外一颗大树打得拦腰折断。
    当大树带着隆隆的响声倒下时,克里伍德飞跃向前,已与半兽人武士斗在一块。帕拉丁收起长弓,拔出粗制剑也从树丛跳出,只听轰隆一声大响,大树倒地,激起浓浓尘雾,那两人的身影没入雾中,他眼里模糊,根本看不清楚他们的位置,只得后退。
    在盈月镇训练的几年,克里伍德名义上是帕拉丁的朋友,实际上与他的老师无异。这几年里,有无数矮人军官从此镇的军事学院毕业,但帕拉丁从未见过有哪个能和克里伍德对上十回合。这位天才的矮人战士5岁习武,迄今已42年,他的武艺曾获得矮人国王艾伦·布莱德的赞赏,却从不愿参军,只是游荡于乡村原野,做一些为民除害的事,默默无闻地过着平凡俭朴的生活。帕拉丁来吉姆哈特前与他试过无数次招,大约能撑五七个回合,这对于一个学剑十二年的人来说已很不容易,所以帕拉丁对这次比赛也很有信心。
    他闭上眼,任来自天空的神圣之力贯穿全身,这是圣骑士的特有能力,帕拉丁训练它已有十年之久。仿佛一扇窗户在眼前打开,当他再次睁眼时,尘雾中两个激战的人影明镜般清晰,克里伍德并没有占据优势,在他银色战斧的挥舞中,半兽人战士的链枷如乌云般盘据环绕,两人斗得旗鼓相当。
    帕拉丁犹豫了一下,还是冲了过去,也许是有一些不公平吧,他想,可这场战斗是他们先挑起的,而且他们原先也是两个人。
    半兽人虽然看不见帕拉丁,但与生俱来的本能告诉了他一切,他奋力挥了几下链枷逼开克里伍德,转身扑向帕拉丁,想在一个回合内就做掉他,然后再返回来对付矮人。
    这是帕拉丁首次与一个半兽人战士作战,虽然他曾在课程中了解到半兽人的可怕,但只有真正面对,才能体会到这个。武士的链枷如百尺山崖上滚下的石头一样威势逼人,带着刮面生疼的厉风,帕拉丁刚来得及举起左手大盾,它就重重地击在上面,一瞬间帕拉丁的左臂疼得好象是断了一样,眼前一阵乌黑,坚固的大盾也经不起两人力量的对撞,出现了裂缝。但帕拉丁右手的长剑横挥而出,仅凭着直觉击中了武士的左腰,将他厚重的铠甲劈裂,鲜血如箭般射出。
    交手一回合,帕拉丁连退七八步,仰天跌倒,而他的对手愕然站立,显然他绝对没想到这个不上20岁的人类男孩居然如此厉害。此时帕拉丁甩去已破损的盾牌,傲然站起,双手握剑,静静等待武士的下一轮进攻。
“你走吧,我们不想伤害你。两人联手,你是没有活路的。”克里伍德淡淡地道,“即便在你们的首都‘血之星辰’,你也算得上一位优秀的战士,告诉我你的名字,我会去找你一决高下的。”
“克里伍德,你是不会懂的。赏金猎人只许成功,不许失败,失败就意味着死亡,我是个赏金猎人,也要遵守这项规则。”武士的声音异常酷烈,“如果我不能杀死里贝卡,我就得自杀,所以,任何人!只要他挡在里贝卡和我中间,我要么杀了他,要么让他踩着我的尸体过去,现在,你们来吧!”他瞥了帕拉丁一眼,“你不象其他的人类那样孱弱,是在布莱德受过训练吧,没死的话去血之星辰,在那儿你会成为无敌的‘死亡战士’!”
    帕拉丁默默点头,心里有一种奇异的感受,作为一个圣骑士他本应嫉恶如仇的,可面前的敌人,他竟有些欣赏。但这种感觉一瞬即逝,因为武士一声怒吼,又向他冲了过来。
    当的一声巨响,长剑与链枷绞在一起,武士用力一扯,帕拉丁双手虎口鲜血直流,咬着牙只是不放手。此时克里伍德已逼到武士身后,他哈哈一笑,弃去链枷,拔出双手剑应战。帕拉丁甩开剑上的链枷,虽然左臂钻心般地疼,双手也满是鲜血,但心中不但丝毫未起退缩之意,反而勇气更甚。
    几声闷哼响起,克里伍德身上着了一剑,可武士与此同时也遭受了致命的一击:克里伍德的斧头重重劈在他的胸前,他象布袋般沉重地倒在地上,鲜血泉涌,染红了他的战铠。
“你不要紧吧。”克里伍德问。帕拉丁摇了摇头,笑道:“只是可惜了这面盾牌,明天到吉姆哈特再买一副吧。”他看见克里伍德疑惑的眼神,想了想,明白了他的意思:“你放心,明天我会以同样饱满的精神和体力应战比赛的,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?一个晚上的休息而已。我们还是看看他们身上有什么吧。”
    在武士身上找到了一张赏单,帕拉丁轻轻念了出来,因为矮人在黑暗中看不见纸上的字:“一个精灵少女会经过荣耀之剑石碑周围的树林,她叫里贝卡·波特尔,她的头对我们很有用。杀掉她,提头来见我,就可以得到奖赏。”落款是“埃德伽·卡兰”。
“这些名字我都没听说过,可听着有些象贵族的名字。”克里伍德沉思着,“可能是一场政治阴谋吧,人类和精灵老爱搞这一套……也许,是太聪明了的缘故。”
    在魔法师身上只搜到几卷魔法卷轴,对他俩是完全没用的。帕拉丁很不甘心,又仔细搜了一遍,忽然笑了起来,他扬了扬手里的东西,那是一串钥匙,他说:“待会儿我们回‘露珠精灵’就能拿到5,000个金币了,也许有些不道德,但这本是不义之财,不拿是白不拿的。”
    克里伍德想叫帕拉丁回酒馆休息,可帕拉丁说,离荣耀之剑石碑只差一点儿路,不顺便去瞻仰真是不值,于是克里伍德也只好依他。两人便继续向石碑进发。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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